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文本

图片来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最终目标只有一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于1994年2月21日生效。批准UNFCCC的195个国家是该公约的缔约方。通过批准UNFCCC,它们各自采纳了公约第二条所列的最终目标:

 

2条

目的

本公约及缔约方大会可能通过的任何相关法律文书的最终目标,根据本公约的相关规定,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能够防止人类活动对气候系统造成危险干扰的水平。这一水平的实现应在足够的时间范围内完成,以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不受威胁,并使经济发展能够以可持续的方式进行。

 

世界有一个最终目标,但是否明确需要什么? 简单的结论是,已有195个国家同意在某个时候稳定温室气体的浓度。 但是,对气候系统的危险干扰是什么?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2007年发布第四次评估报告时探讨了这个问题。报告回顾了专家组的研究结果,这些结果表明,全球平均气温上升1至2摄氏度,温室气体浓度高达550ppm二氧化碳当量,将构成风险上限。IPCC的第四次评估报告重点关注与《气候协议第二条相关的关键脆弱性:生物系统、社会系统、地球物理系统、极端事件和区域系统。IPCC的文章《什么是对气候系统的危险干预?》更详细地讨论了这个问题的复杂性。

自2007以来,一些科学家已经确定了350 ppm CO2 作为上限,尽管每平方米地球增加1瓦的辐射强迫更为全面,因为它包括其他温室气体和所有其他人为因素(Hansen等,2008;Rockström等,2009; Steffen等人,2015年)。

 

链接

 

IPCC-2007什么是对气候系统的危险干扰?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介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文本(英文) [PDF]

 

参考法案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迈向更安全未来的第一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介》。 2015年10月5日检索自http://unfccc.int/essential_background/convention/items/6036.php [链接]

 

 

CO2 过去。  CO2 当下。  CO2 未来。